本报讯(记者卜昌伟)昨天,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文化批评家肖鹰透露,他于日前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状告网易侵犯自己的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网易立即停止侵权、公开书面道歉,并赔付名誉损失费人民币10万元,法院已受理该案。

据了解,今年3月底,肖鹰以电子邮件及短信形式明确拒绝自称是网易娱乐频道某工作人员的采访请求,该工作人员虽回复短信称表示“理解”,却并不尊重肖鹰意愿,擅将这封拒绝采访的私人通信内容制作成新闻,以“清华教授肖鹰:郭德纲才是文化流氓”为题,发布在网站上,并未经肖鹰同意配发了其照片,此文吸引了众多网民关注并迅速在网上流传。肖鹰反复与该工作人员严正交涉,此文却先撤后挂,仍然长期留存于网易网页,并引来大量跟帖评论,其中多有对肖鹰人身攻击的恶语。肖鹰遂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讼状,起诉网易。